新京報快訊(記者 王海亮)7月5日晚間,泰禾集團發(fā)布公告稱,因相關債權債務糾紛已解決,其第一大控股股東泰禾投資集團有限公司(簡稱“泰禾投資”)取得了《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》,裁定解除對泰禾投資持有的泰禾集團約12.19億股的凍結,解除凍結數(shù)量占泰禾投資所持泰禾集團股份的比例為100%,占泰禾集團總股本的48.97%。此次解除凍結辦理完成后,泰禾投資所持泰禾集團股份中無處于凍結的股份。
7月4日晚間,泰禾集團披露《關于股東股份凍結的公告》,其第一大股東泰禾投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。截至7月4日,累計被凍結的股份數(shù)為6.09億股,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為100%,占公司總股本的48.97%。因泰禾集團實施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,2019年7月5日為除權除息日,7月5日起,泰禾投資所持公司股份數(shù)調整為約12.19億股,被凍結股數(shù)約12.19億股。
7月4日晚間的公告顯示,泰禾投資股份被凍結的原因為,就其他公司債權債務轉讓事項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,因債權債務糾紛被法院裁定凍結等值資產(chǎn)。公告還表示,泰禾投資已與相關債權人及債務人開展斡旋和溝通工作,敦促相關債務人盡快清償負債。
新京報記者 王海亮 編輯 武新 校對 李銘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