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訊(記者行海洋)5月15日,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發(fā)布《北京市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(2024)》。白皮書顯示,2024年,北京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6人,提起公訴412人。
白皮書指出,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猥褻兒童罪,強奸罪,強制猥褻、侮辱罪,盜竊罪,故意傷害罪。上述五類犯罪占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79.85%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依然較高,占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74.76%。
當天發(fā)布的典型案例中,有一起涉及“隔空猥褻”。胡某某和王某(女,13周歲)通過社交軟件相識,2023年4月至8月間,胡某某多次通過網絡誘騙王某拍攝并向其發(fā)送隱私部位照片、視頻,對王某實施猥褻。
2023年9月,王某母親報案,公安機關認為胡某某與王某未曾見面,且王某不配合取證,未達立案標準。朝陽區(qū)檢察院接到該線索后引導公安機關對被害人手機進行鑒定,提取、固定聊天記錄,發(fā)現胡某某以談戀愛不給裸照就分手為由脅迫王某拍攝并發(fā)送隱私照片,已涉嫌“隔空猥褻”犯罪,隨后公安機關依法對胡某某刑事立案。檢察機關綜合在案證據認定,胡某某對未成年人是否為幼女沒有盡到審慎的注意義務,根據司法解釋的規(guī)定應當認定其明知被害人為幼女。
2024年1月3日,北京市朝陽區(qū)人民檢察院對胡某某提起公訴。2024年4月7日,人民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五年。
辦案過程中,檢察官了解到被害人系單親家庭,母親監(jiān)護方法存在問題,親子關系緊張。對此,檢察機關邀請心理咨詢師對被害人開展心理疏導,幫助其處理青春期的心理問題、引導其樹立正確的性觀念;對被害人母親制發(fā)《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》,請家庭教育專家一對一輔導,幫助其改善教育方法。
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岳向陽告訴記者,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檢察機關100%提前介入,同時關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,對未成年被害人開展心理測評或心理疏導。去年,對78名未成年被害人開展國家司法救助,發(fā)放救助金75萬余元,幫助46名未成年被害人納入社會救助。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必查強制報告情況,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實,2024年全市檢察機關倒查發(fā)現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案件同比下降48.15%。
編輯 張牽
校對 張彥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