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體1月15日報道,2017年11月15日,五旬的洪阿姨在上海某健身會所練瑜伽時,教練為糾正動作,對她腿部按壓致其右股骨骨折住院,后經(jīng)司法鑒定構(gòu)成十級傷殘。洪阿姨起訴健身會所,法院判決被告上海某健身會所賠償原告洪阿姨前期治療費(fèi)等1萬余元,后期殘疾賠償金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7萬余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