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4月22日,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(fā)布《吉林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》。其中提出,2025年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車,并在省內購買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車新車,按發(fā)票金額分四檔給予3000元、7000元、11000、13000元或4000元、8000元、12000元、15000元不同額度的補貼。
同時,個人消費者報廢符合條件的乘用車,并購買符合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、燃油乘用車,分別給予2萬元、1.5萬元補貼。2025年不限制新車落籍地,取消對舊車的車籍地和交易地限制。優(yōu)化升級“吉林省汽車置換更新服務平臺”,開展車輛信息比對“一網通辦”。支持二手車經銷企業(yè)加強主體培育和品牌建設,推動二手車經銷企業(yè)做大做強。
編輯 徐倩